一、房地产广告违禁词,房源信息应当真实
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,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
1、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。
2、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。
3、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。
4、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。
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,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
1、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。
2、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。
3、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。
4、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。
1、未依法依规备案的机构/平台、未实名登记或以个人名义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的,含分销、房源信息发布、涉房营销、咨询等。
2、违反《广告法》、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违规进行房地产营销宣传、推广用语或为违法违规主体及相关项目提供便利。
3、发布虚假、不实、可能误导公众的信息。
4、发布、炒卖小产权房、回迁房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信息。
5、诱导、协助购房人/消费者违规使用“经营贷”“首付贷”等借贷资金用于购房。
6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或者便利。
7、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指出的不得参与的其他行为。
1、房地产项目发布的违法广告,或冠以其它区域地名、历史名称等容易引人误解的房地产项目涉嫌发布的违法广告。
2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,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绝对化用语以及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等广告内容不真实、不合法,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。
3、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房地产广告,或发布交费申领“优惠卡”“贵宾卡”等涉嫌变相预售行为的广告。
4、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、距离表示项目位置。
5、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。
6、使用绝对化用语(如:最佳、绝版、巅峰等)。
7、使用数据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。
8、发布含有风水、龙脉等封建迷信广告内容。